交通事故酿纠纷 温情调解促和谐
2024-08-29 15:57:0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汝福 | 作者:蒋志强 | 点击量:7339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蒋志强)近日,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。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,原、被告当庭握手言和。

2023年5月,被告刘某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(已在被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交强险)逆向行驶,与原告谭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,造成原告谭某二轮电动车受损,原告谭某及乘车人杨某2人受伤的事故,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,被告刘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。事故发生后原告谭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,经诊断左胫骨粉碎性骨折,住院期间被告某保险公司、刘某分别垫付了部分医疗费。经司法鉴定,原告谭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。因被告未依法赔偿,原告谭某遂诉至法院。

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,通过研判案情,认为该案事实清楚,权利义务关系明确,双方仅对赔偿数额存在争议。为促进矛盾化解,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调解,最终双方在庭审中达成调解协议,在扣除原告重复计算部分及二被告垫付费用后,被告某保险公司于本月30日前向原告赔偿75000元,被告刘某于2024年10月30日前赔偿原告16500元。至此,该起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

责编:王汝福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关于我们-商务合作-法律声明-联系我们
广告热线:0731-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:湘ICP备19000193号-3 版权所有: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《湖南法治报》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